标题:江西格林美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3-0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格林美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格林美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格林美报废机动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4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谭志明
联系方式:18170572795
江西格林美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专家组意见及签到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