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江苏科技大学热能制冷实训楼2-2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20534-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21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坐落 |
镇江市梦溪路2-2、3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二层 |
| 租赁面积约(㎡) |
380.00 |
租赁期限 |
4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30天(不包含在租期内) |
承租押金 |
无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捷 |
| 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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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470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01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1470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59D 住所:镇江市梦溪路2号 法定代表人:周南平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苏州大学等单位部分国有资产处置和公开出租的批复》苏教财函【2022】6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不得用于餐饮、喷漆等涉及环境保护限制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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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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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马舒舒 联系电话:15665118108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8 08:30:00 至 2023-03-2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张女士,025-83163356),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承诺函;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 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成功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4、(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月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201507/t20150721_20699.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出租/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租赁合同范本.pdf
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doc
授 权 委 托 书(公告附件).docx
银行开票信息和收件信息(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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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 咨询电话 |
025-8316335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传真:025-8316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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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www.ejy365.com/info/ejy7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