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号(号) | 20230002368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博凯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西一巷31号2号楼 |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博凯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利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博凯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西一巷31号2号楼(北纬23°0′52.08811″,东经113°55′5.93836″),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500m2,建筑面积6500m2,项目主要从事模具、模具配件和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模具219套/年,模具配件61000件/年,塑胶件950000PCS/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造成明显影响。项目500米范围内主要环境空气敏感点为东北面的添盈公寓和雅居公寓,东南面的角社村,西北面的上联居民点,东北面角社农民公寓,项目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与项目距离较近的敏感点位于项目东面,不在项目下风向位置,其余敏感点与项目距离较远,经大气的稀释扩散、绿色植物的吸收后,对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污水分开收集,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寒溪河,最终进入东莞运河,对东莞运河的水质影响不大;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研磨废水经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塑胶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废钢边角料、金属废屑、研磨废水沉渣、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废活性炭、捞渣、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 公示时间 | 2023-03-08 |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 联系电话 | 22890039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