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废旧物资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我公司主要废旧物资类型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报废水表、废铁、废铜、废塑料等。
三、处置方式
1.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按投标人回收报价出售。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标的物运出我公司的价格,其他费用如拆卸费、运输费、环保处置费、保险费、税费及其他一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以人民币为单位;货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现金,除特殊情况外均需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
2.具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近三年履行类似合同无违约行为,未因违法收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md@chinawatermeter.com.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加盖公章);
(3)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证明资料(请点击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宁波、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查询网页截图)。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通过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至投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接收人:丁孟德0574-88195857/1309595013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