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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澄城县顺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澄城县顺通废旧物资回收分拣综合利用项目(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澄城县顺通废旧物资回收分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顺昌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澄城县顺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5093872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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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县顺通废旧金属分选项目验收报告.pdf
2023-3-3 19:0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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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通废旧金属回收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意见.pdf
2023-3-3 19:0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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