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一批罚没物品(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拟进行销毁及残值回收处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力量公开选择1家符合资质公司进行销毁、回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申请主体
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废旧资产回收公司
三、委托内容
1.按照委托方要求对罚没物品进行现场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2.对销毁现场物品进行清理、回收,并按回收价格支付款项、开具发票,协助委托方办理上缴国库手续等。
四、承担企业确定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企业及其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承担企业。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0日
六、具体要求
(一)企业要求
具备废旧资产回收相关资质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企业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可提前联系、了解罚没品情况,并结合实际编写废旧物品回收估价。
报告及罚没物品处理方案,加盖公章后连同《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委托申请书》一并于2023年3月10日17:00之前邮寄或送达到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4.申请人要同时寄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4436180
附件1-3.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