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废资产清理回收(LED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编号:GQ-FW-2023-01(NBITC-202310127)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3.1报废资产清理回收(LED显示屏) 1台 ; 规格型号:PH20(尺寸:8.64m(高)╳48.32m(宽));海尔KFR-50GW/02S空调12台;YJV(4×185mm2+1×95mm2)电缆580米;YJV3*4电缆1800米等。(具体以实际勘察为准)
3.2回收清理地点:宁波港大厦
3.3购置日期:2012年11月29日
3.4资产所属:宁波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评估价:280960元
3.6评估机构: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7回收底价(元):280960.00元
3.8资产照片(仅供参考):
3.9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距离地面高度约24米,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施工作业时回收单位应充分考虑高空作业风险,制定完善的拆除作业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举措,涉及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购买相关保险。报价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16时00分。
5.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5.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6.1金额:4000.00元。
6.2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21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在线公开开标。
九、注意事项:
9.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4-2769625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世茂日湖商业中心1号楼8楼
联系人:韩洋、徐徕
电话:0574-87307605
监管机构: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8楼招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74-27695175
传 真:0574-27695956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