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水、污水管网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廊涿高速引线西侧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4953 |
| 建设单位 |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万鹤松 |
| 联系人 | 鲁明明 | 联系电话 | 186****3720 |
| 项目投资(万元) | 881.11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2-3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经一路918米,污水管道929米,雨水管道910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 施工道路用洒水车经常洒水降尘,避免尘土飞扬。在运输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时,车辆配备挡板,用彩条布遮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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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主要集中在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采取生活污水管网同市政污水管网相连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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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料、碎石、混凝土块等施工废料,进行集中处理,不随意堆放或者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并转运至垃圾站;针对废钢筋、废钢材、废弃结构件和板制件,对其进行回收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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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对于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采用安装消音器、减震环、隔音棚等措施,降低噪音。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装备排气消音器,现场只允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等措施,降低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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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尽量设于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工程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施工活动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缩小范围;临时设施使用成品或简易拼装,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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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万鹤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万鹤松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623000000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