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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081301/202303-00045 -
信息分类:
节能审查/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当涂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2023-02-17 09:30:07 -
文号:
无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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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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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关于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项目代码:2207-340521-04-01-657057】
当发改函〔2023〕51号
关于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207-340521-04-01-657057。
二、项目总投资191000万元,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8071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999.01平方米,主要购置数控机床、氩弧焊机、焊接工作站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技术先进的电池托盘生产线20条,年产90万套电池托盘的生产能力,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588.03吨标准煤(当量值)、8181.67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新增用电量2071.5万千瓦时、水113465.4立方米、天然气165.77万立方米、氩气130.92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电机、变压器等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建设内容、产能规模、能效水平、用能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动,致使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确定的能耗总量1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向原节能审查机关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五、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节能验收后,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我委。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3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