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制剂研发大楼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凤浦路418号 |
杭州富阳医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总投资4999.6万元,新建制剂研发大楼,总建筑面积7747平方米 |
无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恶臭经生物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分类收集,经妥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降噪减震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 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63155731 传真:63155729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 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