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youzape 于 2023-3-1 16:30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新增拆解机动车23000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拆解机动车20000辆项目;
建设单位:铠彦废旧资源加工利用(福建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一期;
项目投资:30000万元;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415m2,建筑面积约7385m2,年拆解机动车20000辆。
二、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铠彦废旧资源加工利用(福建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一期
编制单位:益琨(泉州)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0595)2266995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拆解机动车20000辆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拆解机动车20000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 铠彦废旧资源加工利用(福建省)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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