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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的公告》 ( 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 ) ,现将江苏车汇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100 万吨废旧金属综合利用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100万吨废旧金属综合利用项目
地点:江苏省靖江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6号
建设单位:江苏车汇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中投资2000万元,调整利用现有厂区B地块总面积32823平方米,厂房面积6552平方米,厂区硬化面积30770平方米,购置液压式金属剪切机1台、液压式金属打包机2台、抓钢机1台、汽车电子衡1台、辐射监测仪1台等设备,改建年回收加工配送废钢金属100万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100万吨废旧金属综合利用的能力。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江苏车汇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69865460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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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车汇莱汽车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doc
2023-3-2 10:5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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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车汇莱汽车公司废钢项目环保验收意见23.3.2.pdf
2023-3-2 10:5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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