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重庆瓴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口腔门诊部使用一台III类X射线机 | ||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直辖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58号附3号2-17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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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重庆瓴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口腔门诊部 | 法定代表人 | 胡永 |
| 联系人 | 兰娅俐 | 联系电话 | 136****1257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3-1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在重庆瓴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口腔门诊部的拍片室配置一台III类X射线机,名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型号:YOFO-PIROX-Z15 二、建设规模: 拍片室面积6平方米,设备技术参数:90kV 8mA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环保措施: 一、主要放射性污染物为 X 射线,污染途径:1、正常状态下设备产生的 X 线漏射线;2、设备工作时无关人员误入、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故障导致的不必要照射。二、环保措施:1、警示标识,机房门上贴有"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门上安装指示灯,灯箱上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标识。2、屏蔽措施, X 光室墙体及门均采用2mmPb的铅板进行了包装防护,防护完成后,由专业辐射检测机构对防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3、如果射线装置发生故障先关闭断电,再由专业维修和检测人员先进处置。4、为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配备了铅服、铅帽、铅手套、个人剂量计等防护用品。按照规定每季度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送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5、单位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由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编制了辐射管理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保证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废弃物最终去向:设备报废时将由厂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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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重庆瓴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口腔门诊部 胡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重庆瓴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口腔门诊部, 胡永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5009040000002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