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中洋车业有限公司关于邀请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6日作出(2022)浙0282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对被申请人慈溪市中洋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为充分接受各方监督,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企业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推动重整的议案,管理人决定公开邀请重整投资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参与重整工作。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慈溪市中洋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洋车业),成立于2003年7月14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股东为施长虹、施群英,注册资本28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王声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潮塘工业区,于2016年1月28日取得由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信用代码为91330282750383565E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车辆配件、五金配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金属材料(除危险品)、塑料原料、针织品、建筑装潢材料、日用杂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二)公司主要资产
1、不动产
中洋车业名下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宗汉街道中漾南路501号,权证号为慈国用(2008)第18101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221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4年3月22日,市场评估价值为32,556,744.00元,地面有证房屋建筑物共5幢,权证号为慈房权证2008字第007480号,总面积为12,884.42平方米,市场评估价值为15,559,191.00元,地面无证房屋建筑物共2,443.55平方米,市场评估价值为2,035,022.00元,另有棚、客货梯等附属物,市场评估价值181,663.00元,不动产市场评估价值合计为50,332,620.00元。
其他说明:中洋车业2#办公室装修以及厂区变配电柜等为原承租方所有,市场价值未计入内。
2、车辆
中洋车业名下车辆2辆,其中:车牌号为浙BRA999的丰田凯美瑞(佳美JTDBE30K200)轿车1辆,市场评估价值2000元,已到报废期,须作报废处理;车牌号为浙BBZ557的日产骏逸(DFL7180AA)轿车1辆,市场评估价值5000元。
3、机器设备及其他资产
(1) 中洋车业所有的机器设备露天放置于中洋车业厂区北侧及东北侧,共36台,市场评估价值127,450.00元。
(2) 中洋车业名下有未到期商标2项,市场评估价值2,600.00元;已终止外观设计专利10项,市场评估价值0元。
(3) 中洋车业账面应收账款7,826,461.74元、预付账款852,303.8元、其他应收款2,683,762.37元,市场测算价值0元。
上述资产的评估报告重整投资人可以向管理人申请查阅,但是重整价值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判断,风险自担,评估值不代表管理人或评估机构对资产可实现价值的担保或承诺。
(三)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最终以债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的债务为准,重整投资人需要清偿的债务金额和清偿比率最终以债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为准。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 上述关于债务人资产的陈述,仅作为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并不代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债务人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等所有方面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判断为准。
2、 债务人资产中的银行存款、截止重整计划表决通过日的应收的厂房租金及依法应当报废的车辆不纳入重整范围。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者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每一个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情况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2、战略合作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重整的优势、拟参与重整的方式、债务人恢复经营和发展方案等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联系人授权委托书。
请意向投资者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后附邮箱或邮寄至后附地址。意向投资者未按本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的,可联系管理人获取相关文件范本。
四、保证金
1、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且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债务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应自签署《保密协议》之日开始,应在本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完成。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战略合作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视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权利。意向投资人明示或以其行为表示放弃参与的,管理人将在公告期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完成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第一顺位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获评审通过并确认为第一顺位后,需与管理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按约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管理人有权将缴纳的保密保证金作为违约罚金。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时。
六、联系人及方式
1、 联系人:钱瀚东
2、 联系电话:13738812720
3、 邮箱:173991280@qq.com
4、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七、特别说明
1、 本公告向意向投资人披露的债务人基本信息、公司主要资产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晓和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充分知晓和理解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2、 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3、 债务人尚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具体内容具有不确定性。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并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转入重整程序。是否能转为重整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时间、债权人能否表决通过及表决通过的时间及内容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4、 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特此公告。
附件:
1. 报名意向书
2. 投资及保密承诺函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4. 授权委托书(范本)
慈溪市中洋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