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泉州速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卫浴挂件、小拉锁等)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2月28日—3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速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卫浴挂件、小拉锁等)3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2122号a8栋A、B、C车间
三、建设单位:泉州速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速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卫浴挂件、小拉锁等)30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2122号a8栋A、B、C车间,主要生产五金制品,项目租赁面积1800m2。项目总投资5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及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喷砂工序以及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产生的抛光粉尘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产生的喷砂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丸)、废原料空桶、废机油、废切削液。其中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原料空桶、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其他废物为废切削液,稀释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3051218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