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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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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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贵塔拉镇编织袋厂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镇区 |
鄂尔多斯市聚沣塑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876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编织袋生产线1条,厂内布设拉丝区、边角料回收区、裁缝纫区、打包区、圆织区等,主要设备包括拉丝机、圆织机、涂膜机、裁缝一体机、印刷机等设备,主要对原料进行搅拌、拉丝、裁缝、打包等生产工序,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危废暂存间、综合办公楼等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及环保措施。项目年生产编织袋2000万条,其中普通编织袋1000万条,吨包装袋5万条,涂膜编织袋995万条。项目总投资2508.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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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包括施工期基础工程的开挖、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和使用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期车辆洒落尘土的一次扬尘污染和车辆运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工程建设期间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砂土等易起尘物料,应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②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强度除了与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还与路面状况有关。施工单位须加强管理,采用限制车速、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治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时,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防止风蚀起尘。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①施工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和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的排放进行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环境。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水,厂区周边泼洒降尘。 3.噪声: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经采取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土建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土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整个施工期土方将用于场地回填及项目区内绿化用土,无弃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过程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指定地点分类储存,并采取洒水、设置围挡等保护措施。②建筑垃圾按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③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苫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阶段清除植被、开挖地表和地面建设,会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施工期临时占地将会使占地范围内及周围植物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土地沙化严重,地表植被较少,施工结束后,办公生活区周边设置绿化带,播撒本地浅根系植被草籽进行绿化,可减少由于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的损坏,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拉丝、涂膜、裁袋和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90%经各自工段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最终由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10%逸散至封闭厂房无组织排放。 2.废水: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拉丝工段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拉丝工段冷却用水循环水池设置在拉丝机后,采用不锈钢池体,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检查防止冷却水泄露;员工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其修改单三级标准,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杭锦旗亿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拉运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出入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性能优、噪声小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度;②合理布置厂区,髙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减少厂界噪声值;③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座采用减振基座;④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保证设备安装平衡,经常维护保养和润滑,保持设备运转正常。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②一般固废:本项目在拉丝、圆织、裁缝过程中会产生的废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裁缝工序产生的废胶线、缝纫过程中产生的废棉线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品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 ③危险废物:本项目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废含油棉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项目有机废气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废灯管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南侧中部,建筑面积9㎡,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内容进行建设,采用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规范建设裙脚、导流渠、集液池、标识等配套措施,规范管理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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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九洲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水稳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项目 |
杭锦旗锡尼镇建筑工程生产型微小企业集中安置点 |
鄂尔多斯市九洲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浩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174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占地面积为1600m2的全封闭存料仓1座,厂区设有沥青储罐3个、骨料仓5个、粉料仓2个、水泥筒仓2个及仓库,建设40m2的危废暂存间1座,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年生产沥青混凝土5万吨、水稳混凝土35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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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源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扬。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企业设置专门的堆蓬,并使用防尘布对原料进行覆盖,同时经常检查覆盖情况,发现有破损或未覆盖处立即进行修补、覆盖;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遇到风沙天气,相应增加洒水次数;物料和垃圾密闭运输,未发现凌空抛撒、野蛮装卸,物料未遗撒外漏,未沿路抛洒、未造成二次扬尘产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②施工机械设备废气:采用清洁燃料,在车辆及机械设备排气口加装废气过滤器,同时保持车辆及有关设备化油器、空气过滤器等部位的清洁,有效降低机械设备及车辆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从附近城镇雇佣,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引起,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控制噪声源源强和控制噪声的持续时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未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②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③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高频振捣器等;④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引起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大噪声;⑤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⑥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废钢板、套管等)由鄂尔多斯市九洲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分类收集,能重新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作为再生骨料资源使用,其余部分运到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①原料仓储、装卸及砂石料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G1):碎石和砂子采用封闭储料库储存,储库顶部安装喷淋抑尘装置,原料装卸过程尽量减小卸料落差,上料仓(骨料仓)密闭,上料仓(骨料仓)顶部设置洒水抑尘装置。输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皮带长45m;储料库四周地面硬化。②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砂石料加热烘干废气(G2):沥青生产线砂石料烘干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烘干滚筒采用封闭形式,产生的混合气体由引风机(风量8000m3/h)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除尘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粉料仓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G3):输送带密闭、粉料仓密闭,粉料仓顶部设置洒水抑尘装置。④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导热油炉燃油烟气(G4):经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⑤沥青预处理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G5):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的苯并芘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苯并芘气体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⑥搅拌废气(G6):拌缸内非甲烷总烃气体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非甲烷总烃气体及粉尘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⑦出料废气(G7):项目成品出料口处进行局部封闭,非甲烷总烃气体及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非甲烷总烃气体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⑧水稳混凝土生产线水泥筒仓呼吸孔废气(G8):水泥筒仓仓顶各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处理后,分别由仓顶呼吸孔(DA004)排放。⑨水稳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机入料口粉尘(G9):水稳混凝土搅拌站厂房全封闭,搅拌机配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直接安装在缓存斗盖上,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区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两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内蒙古德源水务有限公司拉运处理。生产废水经地面流向预留沟渠再进入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烘干筒、提升机、振动筛、沥青泵、给料机、皮带输送机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防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橡胶间隔垫或减振台座等;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4.固体废物:①废导热油:项目导热油炉由设备生产厂家每3年更换一次导热油,更换量为1t/次,导热油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由呼和浩特市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②废活性炭:项目沥青废气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对有机废气(沥青烟(含苯并芘)、非甲烷总烃)的年消减量约为0.243t/a,本项目每年更换一次活性炭,每次填充1t。废活性炭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③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④废水沉淀池(隔油池)沉渣及隔油池废矿物油:本项目废水沉淀池(隔油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由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由呼和浩特市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⑤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库基础必须防渗,厚度不得低于100cm的黏土防渗材料,黏土材料的渗透系数K≤1.0×10-7cm/s,或采用30cm厚普通黏土层,并加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K≤1.0×10-10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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