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69049516/202302-00045 | ||
|---|---|---|---|
| 信息分类: | 环评审批信息 | ||
| 发布机构: |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 ||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
| 名 称: | 关于蚌埠市品江塑业有限公司隔热条、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3-02-28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五环许〔2023〕4号 | ||
| 关键词: | 批复 | ||
五环许〔2023〕4号
关于蚌埠市品江塑业有限公司隔热条、改性
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蚌埠市品江塑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蚌埠市品江塑业有限公司隔热条、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0-340322-04-02-343487)收悉。根据局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漴路666号。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95%。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为改建项目,新购挤塑机、剪切机等生产设备,主要原材料由原PVC粉末改为PA颗粒(新料),主要从事塑料改性粒子和隔热条生产,建成后可年产5万吨塑料改性粒子及5000吨隔热条。本项目已投产,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蚌五环罚[2023]2号)。项目经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2#厂房产生的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不同的“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后,汇合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厂房产生的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汇合经一套“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1#厂房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破碎过程产出的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到建筑物外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二)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水、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水经冷却水池沉淀后用于喷淋塔用水;喷淋塔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将水与含油浮渣分离,水进入喷淋塔循环使用,含油浮渣集中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得私自倾倒、外排处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能够满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售。生活垃圾、冷却水废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过滤网、废气净化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润滑油桶由相应原辅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淋塔含油浮渣以及含油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环评要求,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本项目破碎机仅破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得破碎其他材料。边角料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售。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及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外购的PA颗粒必须为新料,不得购买再生料。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五、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六、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6881086762)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