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BK2023-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等证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医疗设备回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时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须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拟处置专业设备为医疗专用设备的,竞买人承诺不得已任何方式再进行医院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4.竞买人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5.设备拆装、搬运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6.因标的物资中含有报废电子类医疗设备,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 (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 的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截图)。
其它内容不作更正,以更正后的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铁站街东巷48号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832-221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