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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8 10:51 浏览次数:82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3-03 10:51
  • 地区:江苏 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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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索引号 1132092401438333XK/2023-1376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2-2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项目

建设单位

射阳县荣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工业集中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射阳县荣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租用射阳县荣成橡胶制品厂及射阳丰瑞织造有限公司的西侧闲置空地,总计约21579.64平方米,建设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绿化隔离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抽取废油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引爆安全气囊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拆解、切割、打包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3#排放;其他未捕集废气于生产区无组织排放,以东厂界外10m、北厂界外95m、西厂界外80m、南厂界外3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A/O+MBR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油水分离器+气浮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得外排。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皮布制品、废玻璃、动力蓄电池、废气囊、其他不可利用物、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废燃油、废油、铅酸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机油滤清器、废尾气催化系统、含汞废物、废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石棉废物、废活性炭、污泥、废毛毡和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等。其中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废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皮布制品、废玻璃、废气囊交由有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处置;动力蓄电池交由有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置;废燃油、废油、铅酸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机油滤清器、废尾气催化系统、含汞废物、废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石棉废物、废活性炭、污泥、废毛毡和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不可利用物外售或委外;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

5、加强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项目投入运营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1日在项目建设地进行了现场公示,2023年1月30日—2月5日在盐城知名公众论坛鹤鸣亭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8239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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