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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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B2023DF100865 | 监测编号 | GR2023HB1000283 |
| 项目名称 | 两台二手变压器 | 转让底价 | 3.974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3-02-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13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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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规格型号 | YB-/10 | 生产厂家 | 武汉万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计量单位 | 1 | 数量 | |
|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 ||
| 其他情况说明 | 另外1台低压室(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2014年8月出产的YBP-12/0.4-800型号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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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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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28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成交的3日内付清所有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放弃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 1、两个预装箱式变电站以实际现状展示和移交,需要查勘资产请联系好我平台,由各意向受让人自行到资产占有单位查勘资产,可拍照录像。 2、本次转让标的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仅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时提供参考依据,实际资产以受让方实地踏勘为准。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相关信息,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转让标的移交后,其装卸、运输等事项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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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0.8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20050200000000011,开户行:湖北银行随州高新区支行)(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随方资产评估字【2023】029号《评估报告书》的全部内容且无任何异议。 3、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4、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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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缴纳0.8万保证金后来我公司现场办理受让申请书及竞价相关文件等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现场勘查说明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800000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0050200000000011 开户行:湖北银行随州高新区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0.8万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受让报名文件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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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海翼地产(随州)有限公司 |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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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詹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22-3283899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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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