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项目配套3#2000m3高炉区域拆除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字【202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3#2000m3高炉属河北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装备,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准备将该高炉区域拆除。
2.2招标范围:拆除区域红线范围内各种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等拆除,场地平整标高至地坪(标高)609.7m,拆除现场做到工完场净。除拆除区域红线内构,建筑物地下部分拆除,其他区域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1)项目名称: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项目配套3#2000m3高炉区域拆除工程。2)建设地点:河钢集团宣钢公司东厂区内。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拆除规范要求,并达到招标人提供的交地验收标准。5)工期:工期60天。6)承包方式:除保护性拆除设备归招标人所有外,其余拆除物料全部归承包方处置,金属物料优先由招标人消耗。7)结算价为中标不含税价扣除交废补偿总价。投标方按“除招标人可利旧设备外投标人自行处置物料”和“拆除费”分别按照不含税价报价。双方根据不含税报价及发票开具条款约定,相互开具相应项目发票,据此进行资金及往来结算。交废补偿总价:发包方回收含金属物料以当期市场基准价(不含税)乘以所回收金属物料的总重量(以发包方计量磅单为准)。市场基准价:发包方回收废旧金属物料时当期市场采购价(不含税)。承、发包方双方均以此价为基准进行报价和结算。8)调价原则:当(废钢、废铜)现行价与基础价相比在±10%(含)之内,不做调整,增减幅度由承包方承担。当现行价与基础价相比在+10%以上时,超出部分由双方共同受益。当现行价与基础价相比在-10%以上,超出部分由双方平摊风险。基础价为承包方投标报价。现行价为施工过程中每月15日、30日双方共同询价确定的价格。每月按照废钢、废铜现行价*发包方、承包方共同确认的处置量作为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1080m3及以上高炉建设或高炉拆除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订日期页、甲乙方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熟悉高炉系统,曾经担任过1080m3及以上高炉建设或高炉拆除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订日期页、甲乙方双方盖章页。合同中如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函并盖业主单位章,原件备查)。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2021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若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金垫付能力,保证工程连续施工(须提供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7至2023-03-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方式:(1)注册登录: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 (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领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发票咨询:韩帅文、010-62686385。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1 09:00,地点为 河钢宣钢宾馆5楼会议室(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4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100080 |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人: | 刘越、徐平、王俊通 |
| 电话: | 0313-8672544 |
电话: | 010-62688220/8201/8245 |
| 传真: | / |
传真: | 010-62688250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uyue@sstc20.com、xupb@sstc20.com |
| 网址: | / |
网址: |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