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18806
(三)预算金额:6,9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1 | 人员要求:无具体要求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32号;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等;广东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粤国资产权(2005)265号)、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穗国资【2006】4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23 | 项 |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 1 | 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评估报告书的制作并书面提交至采购人处。 |
| 2 | 交付地点(范围):广州 |
| 3 | 服务总费用包括项目的管理费用、评估服务费、交通费、通信费等工作费用。合同执行期间费用总额不变。 |
| 4 | 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合同总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27日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待报废车辆价值评估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黄晓华 13570701816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3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