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贵州净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横山县长兴煤焦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横山县长兴煤焦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地址 :榆林市横山区吴家沟村横山县长兴煤焦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拆解回收项目.pdf
联系方式:18591994662
环评单位:贵州净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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