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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光大塑业环保包装产品智能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3 10:16 浏览次数:59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2-26 10:16
  • 地区:贵州 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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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光大塑业环保包装产品智能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详情介绍
贵州光大塑业环保包装产品智能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光大塑业环保包装产品智能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3727482

传 真:0851-33281023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贵州光大塑业环保包装产品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经开区宋旗镇大云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贵州安顺开发区光大塑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安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大云工业园,为新建项目,项目568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5453.9m2,净用地面积4413.9m2,总建筑面积8849.9m2,该项目生产原材料为聚丙烯(PP颗粒,新料)、聚乙烯(PE颗粒,新料、水性油墨以及填充母料,建设自动化机械设备生产塑料丝及塑料包装袋。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集中进行沉淀,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程中,禁止外排。施工期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对废铁、废塑料、废电子电器等,需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长时间堆置;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聚丙烯加热融化挤膜和边角料回收融化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安顺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拉丝机融化(加热)、废边角料回收融化(加热)、裁袋工序、印刷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项目拉丝工序(融化-挤塑-拉丝)、裁缝袋工序、裁缝印袋工序(裁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平模拉丝机、塑料破碎机、收卷机、圆织机、切缝一体机等设备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座减震,距离衰减,设置隔声罩,设置空压机软连接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的塑料丝带和次品袋;不合格的塑料丝带和次品袋收集后经过加热融化,冷却后再破碎成聚丙烯、聚乙烯颗粒物,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流程重新利用。其余不可重新利用的固体废物要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处理。对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设计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将其收集后密闭进行暂存,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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