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对已报废
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我局拟处置到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现需有资质的专业资产回收公司对已报废的105件固定资产(电脑,详见附件)进行回收。有意向的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公司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我局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回收,在回收前将电脑内硬盘进行拆除交回我局。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按附件填列并加盖公章);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五、其他事项
资产位置: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西路1号公安局
资产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
提货:现场提货,提货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报名地址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西路1号公安局2楼警务保障室民警办公室。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苏曼娇,联系电话:0898-83666199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xls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