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东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路67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100 |
| 建设单位 | 东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兰海涛 |
| 联系人 | 曾女士 | 联系电话 | 131****738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04-2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东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RT177E,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路67号8号楼101室,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17100平方米,主要从事设备制造生产,年生产注塑机800台,主要生产设备有进口数控金属加工中心3台、数控机床3台、钻床3台、磨床2台、刨床6台、三坐标检测设备1台、水帘柜一个、打磨机20个。项目原辅料主要为钢材及钢材加工件,年使用量约3300吨,水性漆年使用量约3吨,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机械加工-零配件-装配-喷漆-成品。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喷(水性漆)漆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 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打磨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设施。喷(水性漆)漆水帘柜废水经管道收集至零散废水收集设施后委托资质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中仅分割、焊接、组装、年用废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污染防治设施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0、脱硫、脱硝、除尘、VOCs等大气治理工程应做登记表登记备案。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喷(水性漆)漆工序废气采取水喷淋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项目打磨工序废气采取水喷淋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高空 |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采取隔油隔渣 三级化粪措施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喷水性漆水帘柜废水采取零散废水收集措施后通过委托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厂转运排放至零散废水处理厂处理 |
|||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包括平时生活使用的废旧塑料袋、饮料罐、纸盒等。生活垃圾中铝制罐、塑料瓶、玻璃瓶、报纸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分类收集再利用。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不能再利用的剩余垃圾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填埋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水性油漆罐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
|||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无施工工程及土地开发等方面,不直接对生态环境存在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在落实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防治厂区内环境的污染,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
| 承诺:东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兰海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东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兰海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419010000009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