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灵寿县吉英胶合板加工厂胶合板展厅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洼乡朱食村北750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197.65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吉英胶合板加工厂 | 法定代表人 | 赵吉英 |
| 联系人 | 赵吉英 | 联系电话 | 180****358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4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3-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占地419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其中:1号展厅300平方米,2号展厅250平方米,1号仓库700平方米,2号仓库500平方米,办公室、宿舍120平方米。年销售胶合板80万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 废气采取设置通风系统,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扬洒地面抑制尘土或排入沼气池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扬洒地面抑制尘土或排入沼气池 |
|||
| 环保措施: 废旧胶合板及纸箱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 |
|||
| 有环保措施: 购买低噪声设备,种植花草树木降低噪声。 |
|||
| 有环保措施: 种植花草树木改善环境。 |
|||
| 承诺:灵寿县吉英胶合板加工厂 赵吉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灵寿县吉英胶合板加工厂, 赵吉英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1260000000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