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净化处理设备清洗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北京市直辖市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七街6号及6号院24号楼二层201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80 |
| 建设单位 | 北京华夏紫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郑书亮 |
| 联系人 | 郑书亮 | 联系电话 | 139****552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2-2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购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七街6号及6号院24号楼二层201,利用已建工业厂房进行装修改造,用于净化处理设备清洗,项目达产后,具备油烟净化器清洗服务的能力。项目所在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均为企业、道路,无居民住宅。本项目有员工20人,项目员工食宿均自行解决。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250天。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的员工日常盥洗冲厕时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排入原有化粪池内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为生产废水,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经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措施后通过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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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1.生产性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材料的残次品、废包装产量约为0.5t/a,其中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原材料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直接退还给供货商。2.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6.25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综上,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产响很小,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订)》及北京市关于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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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清洗过程中所用的五金工具、电改锥、高压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池、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夜间不生产。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声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通政发[2015]1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区划为3类地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本项目应执行3类区噪声标准。项目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到达厂界外的噪声值<65dB(A),对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很小,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可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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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北京华夏紫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郑书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北京华夏紫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郑书亮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10112000000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