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城县金斗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硅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4276907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0242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 和措施 |
宁城县金斗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硅石项目 |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四龙村 |
宁城县金斗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复多环境科技有限公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城县大城子镇四龙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1分27.280秒,北纬41度43分9.435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储棚及办公用房各1座,硅石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辅助、储运、环保、公用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硅石精粉1万吨。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 |
一、废气 1、破碎及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场内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抑尘; 3、原料储棚四周设围挡; 4、成品库为封闭式; 5、密闭式皮带进行物料输送。 二、废水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三、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作为成品外售;废包装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危险废物:废机油以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外运至指定垃圾投放点。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