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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0 13:58 浏览次数:103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2-25 13:58
  • 地区:江苏 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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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2023年2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能源环保电源箱加工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

淮安市远威机电有限公司

形成年加工环保电源箱30000只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焊接烟尘、有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其中粉尘包括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和喷塑粉尘,均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和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NMHC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DB32/4041-2021表3中NMHC的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本项目噪声源为剪板机、数控切割机、数控光纤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卷板机、钻床、攻牙机、转塔冲、焊机、打磨机、空压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活性炭、收集粉尘、回收塑粉、焊接下脚料、废包装瓶及废包装袋。其中员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回收塑粉、焊接下脚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包装瓶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中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相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2

年产30万条集装袋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红窑镇龙兴创业点

江苏润松塑业包装有限公司

年加工年产30万条集装袋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红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冷却废水接入红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厂尾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熔模压、覆膜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印刷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两个生产车间热熔模压、覆膜和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采用半密闭式上吸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同一个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NMHC标准限值和《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中NMHC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NMHC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为裁布机、裁带机、打包机、吊带机、缝纫机、覆膜机组、拉丝机、圆织机和印刷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袋等。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设置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3

除尘及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加工项目(一期)

淮安大图水处理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除尘设备2500台、喷淋塔2500台、活性炭吸附箱2500台、其他废气处理辅助设备15000台/套、水处理过滤器50000台/套、超纯水设备2500台、其他水处理装置35000台/套。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工业集中区科圣路8号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由厂区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来肥田。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打磨、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漆雾。下料、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漆雾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其中生产过程中颗粒物和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型材切割机、剪板机、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折弯机、车床、钻床、冲床、铣床、切管机、砂轮机、抛丸机、各类焊机、磨光机、焊接滚轮架、平衡机、空气压缩机、螺杆式空压机、行车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焊接废渣、废钢丸等。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设置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喷枪清洗水、漆渣、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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