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2022年 6月 3 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 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6 月 8 日。 联系电话:0991-468401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283号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 位 环评单 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1 乌鲁木齐 时久时香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复合调味 酱生产项 目 乌鲁木 齐市水 磨沟区 广源路 100 号 创博智 谷产业 园A区5 栋 401 号厂房 内 乌鲁木齐 时久时香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新疆环 能工程 咨询有 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 250 万元,环保投资 3.88 万元,环 保投资占比 3.88%。项目占地面积 400m²,新建 1 条产能 200t/a 的复合调味酱生产线 (1)施工期 ①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做好扬尘污染控制,项目建设过 程中须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 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到“七个百分之百”。 ②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生活污水经厂房洗手间进入创博智谷产业园下水道,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 ③施工期噪声: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 备和施工工艺,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降噪。 ④施工期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倒入创博智谷产业园垃 圾箱,最终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集中分拣回收, 能回用的尽量循环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依托创博 智谷产业园垃圾箱收纳,最终进入建筑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 ①运营期废气: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活性炭 吸附装置除味后,通过厂房公用烟道延伸至楼顶排放,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②运营期废水:原料清洗废水沉淀后经创博智谷产业园 下水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隔油处理后,进入 创博智谷产业园 A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内下水道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创博智谷产业园下水道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标准。 ③运营期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座减振、车间墙 体隔声、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3 类标 准。 ④运营期固废:原料固废、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收集后 依托创博智谷产业园垃圾箱收纳,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 置;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动植物 油收集后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 营期固废均为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