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02-17 11:37
|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3-06758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济宁信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平方米彩石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20万平方米彩石瓦生产项目 |
济宁信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嘉祥县万张街道万张工业园内 |
济宁捷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万张街道万张工业园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项目天然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风与瓦片直接接触烘干,尾气和喷胶、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钢材、彩石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破损废胶桶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