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2-17 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3232121
地 址: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熙源路37号县政务服务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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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汽车凸轮轴加工项目 |
邻水县 经济开发区城南机电园二区84号 |
四川弘融致造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禹承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约3亩,租用天之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2000平米,使用生产用厂房面积1900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房约100平方米,新建设CNC加工中心、高精度磨床、精加工车床等共9条生产线,购置安装立式加工中心YSV-1160、1332全数控凸轮轴磨床、凸轮轴测量仪等生产设备35台(套)以上,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汽车凸轮轴加工产品1200万台(套)以上。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尤其要避免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及环境纠纷。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且不得污染环境。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 厂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用水部分损耗,部分进入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天之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邻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地表水。 2、废气 项目铣、磨、钻、车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尘,由于磨、钻等加工过程中加入了切削液,基本不产生金属尘。车、铣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尘极少,且由于金属尘比重大,不易飘散至大气环境中,基本沉降在加工点附近,经收集后作固废处理,因此,项目加工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 3、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营期不含油废铁屑经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或交回生产厂家回收重铸处理。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油废铁屑、废劳保用品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