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乐农村产权告字【2023】0066号
乐清市南塘镇北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2月27日11:15至2023年2月28日11:15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
租赁面积约(亩) |
租赁期限(年) |
用途 |
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 南塘镇北港村育苗场(原乐清市东旺水产育苗场)三年租赁权 |
15 |
3 |
养殖 |
20.4 |
4 |
2 |
0.1 |
注:1、标的物坐落于南塘镇北港村外塘片,无不动产权证,本次租赁已在委托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及价格的认可,竞得人承诺不因此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2、委托人在标的原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原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5月31日。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3、以上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交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5、标的物内除锅炉、变压器外,其它由原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设施设备等(以现场实物为准),竞得人可与原承租人协商是否购买此批资产,若不愿购买,由委托人负责腾空。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租赁用途限制:仅限育苗养殖使用(乙方须自行承担标的物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并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三年总成交租金分三期支付,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相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的30%(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缴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剩余的首年租金于标的交付前10个工作日(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支付给委托人。从第二期起,每年租金应于当年农历正月十八之前支付给委托人。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竞价前一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对应标的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