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43524/202302-00076 | ||
|---|---|---|---|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发布机构: | 怀远县人民政府 | ||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
| 名 称: | 《安徽天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个货车保险杠及500吨pp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3-02-15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安徽天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个货车保险杠及500吨pp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天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个货车保险杠及500吨pp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产1万个货车保险杠及500吨pp薄膜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6号一鼎节能院内
建设单位:安徽天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益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租赁一鼎节能厂房),其中厂房1800平方米,配套办公用房200平方米;购置高分子复合材料液压设备2500T 4台、500T 4台、300T 1台、流延机及模具多套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个货车保险杠及500吨pp薄膜。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2-340321-04-01-987505,备案文号:怀发改经开备案【2022】87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P塑料颗粒热熔和玻璃钢热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标准排放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等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玻璃钢边角料和PP膜边角料,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玻璃钢边角料和PP膜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