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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5 20:44 浏览次数:69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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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详情介绍
[广东] 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路过的假面骑士 发表于 2023-02-1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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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企份街8号2栋402室(东经113°50'58.808",北纬22°58'25.762") 。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鞋材)和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塑料制品(鞋材)200.3吨/年,模具59.4吨/年。

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委托珠海市君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3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11575 号),于2022年11月14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5591631693002Z)。

我公司现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立华;

联系电话:1362000321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企份街8号2栋402室;

邮编:5234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注塑工序有机废气

(1)非甲烷总烃

项目注塑工序中采用塑胶作为原料,注塑过程中由于塑胶粒受热熔融,所以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将有机废气设置于密闭车间内,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放浓度为7.65mg/m3、排放速率为0.0765kg/h;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臭气浓度

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注塑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非甲烷总烃一并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收集部分臭气浓度处理后排放小于1500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的部分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废水污染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1)注塑冷却用水:

项目注塑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2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较严值后排入寒溪河,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将加工设备设置在标准车间内、合理布局、采用吸声材料的隔声墙、隔声罩以及基底减振措施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排放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油碎屑、废空压油和废空压油罐、废火花油和废火花油罐、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产品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投产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较少等。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实施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建设单位:东莞市弘天鞋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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