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浙江海森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台IGK新型手套机、300台HsMaxj高速剑杆织机技术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兴路36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2755.52 |
| 建设单位 | 浙江海森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骆海生 |
| 联系人 | 张菊芬 | 联系电话 | 139****60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638.371 | 环保投资(万元) | 6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1-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利用自有厂房22755.52平方米,采用新的技术和工艺购置立式加工中心 ,平面磨床,滑台,工业机器人等 66台(套)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年产新型IGK手套机20000台和300台HsMaxj高速剑杆织机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性能稳定,操作更简便,提高了效率降低能耗及人工成本。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抛丸粉尘废气1#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抛丸粉尘废气2#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喷塑粉尘废气3#采取高效滤芯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固化烘干废气4#采取二级活性炭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食堂油烟废气5#采取油烟净化装置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屋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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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绍兴市水处理发展有限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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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设置危废仓库和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各固废分类收集存放;一般危废由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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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隔声、减噪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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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浙江海森纺机科技有限公司 骆海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浙江海森纺机科技有限公司, 骆海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30602000000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