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喀什地区喀什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内配套) | ||
| 建设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市东城深喀大道审批局三楼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3000 |
| 建设单位 | 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闫飞 |
| 联系人 | 张学儒 | 联系电话 | 187****962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89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2-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供水管网2980米、排水管网2860米、供热管网2710米、燃气管网8920米,配套调压箱、住户内自闭阀和燃气金属波纹软管等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地和道路建设。2、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非建筑材料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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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采用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加装消声设施、加强设备围护保养、在场界四周敏感点设置围栏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禁鸣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2、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并严格遵守夜间噪声机具操作规程,控制施工噪声扰民。3、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木工棚使用前应完全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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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闫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闫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653101000000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