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详情介绍
| 本帖最后由 MMISS 于 2023-2-14 11:03 编辑
东莞市凯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凯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凯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泉塘曲岭二路9号1栋301室(北纬22°58′57.350″,东经113°51′48.081″),年加工生产塑胶薄膜材料200万m2(100万m2高分子塑料薄膜材料、100万m2 PET塑料薄膜材料)、硅胶鞋垫50万双(24万双硅胶鞋垫1、26万双硅胶鞋垫2)。
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委托深圳异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凯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9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2〕11726 号);项目于2022年11月14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543YBGXY002Z)。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凯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骏;
联系电话:13549345461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泉塘曲岭二路9号1栋301室;
邮编:523425;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源
(1)背胶、复合成型、烘烤、混合、灌注成型、封口、烘烤固化工序
项目背胶、复合成型、烘烤工序过程中使用到白乳胶,故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混合、灌注成型、烘烤固化工序过程中使用液体硅胶A、B组份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封口工序过程中加热TPU薄膜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上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NMHC和臭气浓度。
(2)项目将背胶、复合成型、烘烤、混合、灌注成型、封口、烘烤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隔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有组织排放:项目背胶、复合成型、烘烤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400h,NMHC有组织产生量0.0152t/a,产生浓度为0.1919mg/m3,产生速率为0.0063kg/h,经处理后,NMHC排放量0.0030t/a,排放浓度为0.0379mg/m3,排放速率为0.0013kg/h;项目混合、灌注成型、封口、烘烤固化工序年工作时间为1800h,NMHC有组织产生量0.0149t/a,产生浓度为0.2508mg/m3,产生速率为0.0083kg/h,经处理后,NMHC排放量0.0030t/a,排放浓度为0.0505mg/m3,排放速率为0.0017kg/h,项目背胶、复合成型、烘烤、混合、灌注成型、封口、烘烤固化工序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20%的NMHC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背胶、复合成型、烘烤工序排放量为0.0038t/a,排放速率为0.0016kg/h;混合、灌注成型、封口、烘烤固化工序排放量为0.0037t/a,排放速率为0.0021kg/h,未收集的NMHC厂界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1)生活污水
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生活产生量约为6.48t/d(1944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寮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2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kg/人﹒d×40人=40kg/d,即12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胶薄膜边角料及次品、TPU薄膜边角料、硅胶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模具,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项目活性炭装置对有机废气吸附一段时间饱和后,需要更换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②废原料桶
项目背胶过程中会产生废白乳胶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③废抹布
项目背胶过程中会有2%的胶水(约0.2t/a)未进入产品,需要对背胶机进行清洁,该过程会产生废抹布,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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