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R2023SH1000139
转让底价: 0.45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秦淮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2-1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02-2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苏州如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程耀文 联系电话:13601985683
受托机构联系人:程耀文 联系电话:13601985683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徐佳奕 联系电话:021-62657272 - 14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已报废 |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会议椅 |
| 计量单位 | 把 | 数量 | 520 |
| 现状分析 | 会议椅主材材质金属,坐面材质布,椅背脱漆、开裂,海绵坐垫回弹度不足、变形,已报废 |
标的基本信息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评估对报废资产受条件所限未能对其重量进行称量,只是进行了估算。如果实际重量与计算重量差异较大时,需要按实际重量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值,本次评估未考虑资产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本次评估结论为资产存放地点的交付价,评估结论已扣除资产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清理拆运费用,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清理拆运费用由购买方承担。3、该会议椅主材材质金属,坐面材质布,椅背脱漆、开裂,海绵坐垫回弹度不足、变形。4、根据委托方资产管理人员估算及评估人员现场估算,结合经验数据,估算该会议椅重量为 25KG,其中含铁量约为 30%、布含量约为 70%。详见交易机构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 ||
| 注册地(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60号 |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组织机构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海关总署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支付保证金0.13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挂网附件),并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按照公告的以上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由意向受让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受让时自然人签字)的《安全责任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6.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支付保证金0.13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挂网附件),并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按照公告的以上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由意向受让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受让时自然人签字)的《安全责任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6.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7.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8.自受让方获得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并随后进场组织迁移,将标的资产在入场后3日内运离转让方区域。自转受双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后,资产的现场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由受让方负责。9.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约定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或清运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迁移资产,且不退还转让价款。10.本次交易若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135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60号 |
| 联系人 | 郑云飞 |
| 联系电话 | 13951844706 |
附件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资产处置明细表-南京海关.pdf | ||||
| 2 | 安全责任承诺书-南京海关.docx | ||||
| 3 | 现场踏勘确认书-南京海关.doc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