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其它 »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春雷行动2023”违法线索的通告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春雷行动2023”违法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22:14 浏览次数:55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2-14 22:14
  • 地区:四川 雅安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春雷行动2023”违法线索的通告 详情介绍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春雷行动2023”

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坚决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告。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药品安全领域。无证经营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买商品赠药品、违规信息展示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无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食品安全领域。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违法违规行为;食用植物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违法违规添加乙基麦芽酚、黄曲霉毒素B1超标、塑化剂污染等问题;蔬菜制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未依法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未按规定开展进货查验,销售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重金属超标的大米、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养老机构食堂资质不全、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火锅底料添加非食用物质,油饼油条、酱卤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大肠菌群超标、阴离子洗涤剂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特殊食品领域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未按注册(备案)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食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夸大宣传、非特殊食品声称具有特定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化肥、消防产品、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电池)、烟花爆竹、冬季取暖设备、非医用口罩等重点产品质量;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重点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法使用超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行为;物流、仓储、冶金、建材等工贸企业和重点工程施工工地违法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消除继续使用的行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违法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瓶、报废瓶的行为;商场超市、车站、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聘用无证人员作业和违规使用检查维护不到位特种设备的行为。

(五)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两节”期间热销产品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侵权纠纷;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六)扰乱市场秩序。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药品、医疗用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活动中的市场混淆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利用虚构“用户体验”“权威文献”及发布“软文”等方式开展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处网络交易经营者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以及网络交易平台不履行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一)邮件举报:272379171@qq.com(标题注明:“春雷行动2023”违法线索征集)。

(二)信件举报:邮寄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益民街7号 (注明:“春雷行动2023”违法线索征集)

(三)电话举报:0835-6822012。

四、有关事项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依法进行奖励。

(二)保障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对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