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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前支架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9 17:36 浏览次数:74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2-15 17:36
  • 地区:安徽 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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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前支架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详情介绍
索引号: 11340404003059163E/202204-00001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4-01 09:37
发布机构: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关于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前支架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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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前支架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1 09:37来源: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前支架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淮南市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审查研究后批复如下: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安徽峻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前支架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洞山西路,公司下属煤机分厂车间附跨内,于2021年11月5日取得了淮南市谢家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谢经信[2021]11号文,同意项目备案。

项目总投资510万,在煤机分厂(总装车间)附跨内改建,增加超前支架试验台、立柱千斤顶试验架及油漆附属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等。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公司现有产能超前支护(垛式)支架1000架,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含破碎机)50台套及配套立柱千斤顶试验需要,实现各工序完全自给。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喷漆和晾干工序废气采用密闭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5米排气筒排放工艺处理;车间机加工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置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改扩建项目员工厂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在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安装隔声门窗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铁屑和焊接烟尘,边角料和废铁屑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焊接烟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漆桶和废过滤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有关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及污水排放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改扩建项目员工厂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项目排放颗粒物(漆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中表1表面涂装行业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项目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5.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望峰岗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传真0554-5677150 电话0554-5677150

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淮南市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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