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拔里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2000 |
| 建设单位 | 三明市拔里旅游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前国 |
| 联系人 | 赖国君 | 联系电话 | 180****2273 |
| 项目投资(万元) | 28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8-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包括新建爱情广场、星空民宿、星空别院、智慧旅游中心、研学基地、卡丁车棚、网红吊桥、茶室、亭廊、沿河景观;提升改造伐木场办公楼、整村夜景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沥青道路、给排水、配电、消防、监控系统、绿化等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废砖、废木料、废沥青、废钢筋等,采取部分废土、废砖填到低洼地,其它建筑垃圾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严禁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措施后通过生化处理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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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营运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至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收集箱(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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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对生态环境将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如对各景区道路和周边绿廊进行重新绿化改造,进一步优化了区域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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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三明市拔里旅游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张前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三明市拔里旅游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张前国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504230000000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