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8100433979X4/2023-00274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曲阜天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商用车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6760011
电子信箱:qfshbjkf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
邮编:2731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1 |
曲阜天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商用车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生产项目 |
曲阜市经济开发区东区信息路以北,舜华电气项目以东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04号 |
2/8 |
2/8 |
2/16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04号 曲阜天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在曲阜市经济开发区东区信息路以北,舜华电气项目以东建设商用车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精塑料齿轮、汽车节温器壳体、车用插头、PVC阀、商用车电磁阀等汽车零部件460万套。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送曲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曲阜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模具维修时清洗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氨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表 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未收集的废气和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取隔音、减噪等措施防止噪声厂界超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包装袋、废铁屑、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废硒鼓、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在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颗粒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003t/a、0.0457t/a以内。 6、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避免项目建设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2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