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衡山路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 |
| 建设单位 | 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睿 |
| 联系人 | 李耀林 | 联系电话 | 137****2775 |
| 项目投资(万元) | 52.75 | 环保投资(万元) | 25.7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2-2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改建水性漆喷房,废气对应治理设施为:过滤棉装置 +UV光氧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接一根排气筒。 2、将铝单板的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对应废气治理设施为滤筒式除尘装置,接一根排气筒。 3、原环评报告中,喷漆工序废气对应治理设施为:水幕帘漆雾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由10根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情况是底漆房、面漆房、清漆房喷漆废气对应治理设施均为:水幕帘漆雾净化装置+过滤棉装置+UV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各接一根排气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水性漆喷房废气采取过滤棉装置 +UV光氧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 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焊接烟尘采取滤筒式除尘装置措施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喷漆工序废气采取水幕帘漆雾净化装置+过滤棉装置+UV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三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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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酸碱中和装置+聚凝沉淀装置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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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铝板边角料为废旧物资出售给物资单位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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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的门窗均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门窗;各设备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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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 王睿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 王睿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70682000000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