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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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5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示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00万支塑料软管项目 |
生态科技新城 |
扬州凤尾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扬州市兴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在杭集镇龙王路4号现有标准厂房,购置拉管机、注肩机、软管印字机等生产设备,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000万只塑料软管生产能力。 |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在扬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诚信守法承诺 |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产生其他工艺废水。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过程中使用符合低VOCs含量限值要求的油墨和清洗剂,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各类设备,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机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固废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并建立转运台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