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3层、25层房产整体出租 | ||
| 项目法人: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 |
| 立项批文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项目审批单位: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国资委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处 | 代理机构: | 无 |
| 交易平台: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3-02-06 15:08:40.0 |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基本信息 | |||
|---|---|---|---|
| 项目编号 | AH2023DF100569 | 监测编号 | AH2023DF100569 |
| 标的名称 | 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3层、25层房产整体出租 | 转让底价 | 80.521800 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3-02-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13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 出租标的地址 | 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办公楼2-2301-2-3201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2033.38 |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1年 | ||
| 免租期限(年) | 30天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805218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提前30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金 |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66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574.21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办公 |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 用 | |||
| 租赁期情况 | ||||
|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
|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至 止 | |||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 ||||
|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元) | |||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租金评估值(元) | |||
| 一、交易条件 |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07 |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提前30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首期租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不准用于产生噪音、油烟、粉尘、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准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出租标的用于办公。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标的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应在挂牌期间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承租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承租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出租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为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出租标的的现状、范围、面积,并认可承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标的内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维保、更换等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出租标的内需更换的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供水、供电、燃气、污水排放等进行扩容、增设、改造,必须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相关费用和申请、审批、报备、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能取得相关部门扩容、增设、改造等许可,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发生的物业费、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出租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标的启动装修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装修、装潢方案,并得到出租方的书面批准同意,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标的的水、电、气以现有负载能力为准。 9、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现场勘查人:殷向阳 ,联系电话:13905601763。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1)租赁申请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 (3)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完成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5、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
|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1111 动态报价 T A10006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公司)、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3413010000101491010832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 出租标的地址 | 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办公楼2-2301-2-3201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2033.38 |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1年 | ||
| 免租期限(年) | 30天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805218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提前30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金 |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66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574.21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办公 |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 用 | |||
| 租赁期情况 | ||||
|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
|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至 止 | |||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 ||||
|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元) | |||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租金评估值(元)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姚文静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161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 标的图片 |
|---|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上传电子版 |
| 1、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
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3/002003001/20230207/dc28c341f67f4fe58b6001cc7b834be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