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69049516/202302-00030 | 信息分类: | 环评审批信息 |
|---|---|---|---|
| 发布机构: |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2023-02-06 | ||
| 名 称: | 《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原酒扩建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审批前公示 | ||
| 索引号: | 769049516/202302-00030 | ||
|---|---|---|---|
| 信息分类: | 环评审批信息 | ||
| 发布机构: |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 ||
| 生成日期: | 2023-02-06 | ||
| 名 称: | 《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原酒扩建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3-02-06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审批前公示 | ||
《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原酒扩建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原酒扩建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原酒扩建及配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新站路以西、潼河路以南 |
| 建设单位 |
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富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在五河县城关镇新站路以西、潼河路以南的厂区内建设年产200吨原酒扩建及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年新增原酒200吨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15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 (2)废水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五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足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 (3)噪声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表(2208-340322-04-02-3798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