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原油运销公司报废资产
项目编号:GR2023TJ10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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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149.00万 |
|---|---|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06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2-21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10-63597353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谷秀玲 联系电话:010-69943064-8002 部门负责人:郝建国 联系电话:010-69943064-8005 |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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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原油运销公司报废资产 评估价格(万元) 148.030000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11-0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72.040000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3、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注册地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赵贤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7182589087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10433L 批准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批准日期 2022-10-12 批准文件名称 资产处置通知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唐经理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4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3)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的。5、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4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6、受让方在天津产权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工作;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割工作应按照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须由具备装卸、运输资质或委托有装卸、运输资质的单位施工。资产的交割工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7、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4.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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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要求.doc 承诺函.doc 线上系统相关材料.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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