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85488103/202302-00002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2023-02-01 |
| 发布机构: |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号: | |
| 名称: | 《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新建#4厂内煤场及输煤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新建#4厂内煤场及输煤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4080280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1日
项目名称:新建#4厂内煤场及输煤系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内新建一座直径100m,储量10万吨的圆形煤场,购置卸煤、运煤等设备,配套环保工程,依托现有绿化、道路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燃煤通过火车铁路运至厂内,厂内采取密闭传送带运输,各传送带间设置转运站,各转运站T1至T2、T2至T3、T3至T4、T4至煤场的落煤点,煤场上料机处设置布袋除尘装置,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煤场全封闭,圆形煤场内部设置煤场喷淋抑尘装置,因此项目运营期装卸运输过程会有少量颗粒物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流入现有的含煤废水处理站(“电子絮凝”工艺),经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栈道及转运站冲洗,不外排;抑尘用水直接蒸发或进入燃煤,不产生废水。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噪声经基础减震、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含煤废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煤泥压滤后掺入燃煤燃烧;除铁装置会产生废铁收集后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和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